一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项目服务商(含联合体各方)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,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注: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,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。
2.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(以招标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结果为准)。注:投标人需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结果截图,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。
3.在北京地区有足够的人力提供现场支持服务,具备足够数量熟悉保险业务和保险监管规定、胜任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。注:提供相关的承诺说明,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。
4.财务状况良好,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(2021-2023年)经审计的财务报告。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,提供成立之日至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财务报表。或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(要求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半年内)。
5.最近三年内(2022年-2024年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、违纪行为。注:自拟承诺书,并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6.投标人(含分包商)具有国内企业新会计准则咨询和实施项目的经验,包括正在实施中的项目。注:提供合同关键页或者项目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,并加盖投标单位人公章;证明材料须体现“新保险合同准则”或“新金融工具准则”或“新会计准则”或“I17”或“IFRS17”或“CAS25”或“I9” 或“IFRS9”或“CAS22”和其他评审关键信息;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关键信息的,另提供证明文件。
7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。
8.投标人若将本项目中财务、精算咨询进行分包,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及拟分包服务商的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、拟投入项目人员等,且咨询分包商应符合以上7点要求。
二、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
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《2025-004新会计准则咨询与实施项目标书》,根据标书要求于2025年5月8日9:00(北京时间)前将投标书送至yl7703永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,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。
本项目需要投标人现场讲标,讲标时间需控制30分钟以内;拟定讲标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:30(暂定时间),讲标地点与标书送达地址相同。
标书送达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6号yl7703永利大厦
联系人:于雅娇 联系电话:010-68097095
yl7703永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4月17日